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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煤炭行业十大新闻

2023-02-08 发表 | 来源:本站 | 作者:admin
      1、习近平考察山西要求统筹抓好煤炭清洁低碳发展、多元化利用、综合储运
      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考察调研时强调,山西作为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但这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等不得,也急不得。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把握步骤节奏,先立后破、稳中求进。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国情,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安全,统筹抓好煤炭清洁低碳发展、多元化利用、综合储运这篇大文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积极稳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贡献。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要求坚持从国情实际出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切实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现代煤化工技术体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直接液化、间接液化等成套关键技术示范取得成功,自主研发建设的世界首套百万吨级煤炭直接液化装备实现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开发了多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低成本煤气化技术,彻底摆脱大型煤炭气化技术与装备长期依赖引进的局面;建成世界首套规模最大的煤制烯烃工业化生产装置,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工业原料转变的重大突破。
      3、全国煤炭产量再创新高,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凸显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月至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原煤40.9亿吨,同比增长9.7%,再创历史新高。2022年,面对疫情防控、国际能源供应形势、夏季长江流域高温干旱等挑战,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积极释放先进产能,认真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以实际行动托住能源保供底线。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前11个月,排名前10家企业原煤产量合计为21亿吨,同比增加1.3亿吨,占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的51.3%。国家能源局调度显示,前11个月,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省区煤炭产量达33.2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81%,充分发挥了增产增供“主力军”作用。12月1日至15日,全国煤炭产量1.9亿吨,日均产量1251万吨,全国统调电厂电煤库存1.76亿吨、可用24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温暖过冬提供了坚实可靠保障。
      4、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4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这十五条措施分别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5、煤炭企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显著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纷纷交出优异成绩单。国家能源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应建董事会范围内的508家企业全部实现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更加精准,收入分配持续向基层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陕煤集团形成了“第一议题”制度全覆盖、董事会应建尽建全覆盖,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全建立、董事会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督办机制全建立的“两覆盖、两建立”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16项改革及相关制度,外部董事占多数企业完成率达100%。河南能源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的164项具体任务已全部完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产业资产结构更加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更加充足。
      6、煤炭先进产能核增条件明确
      6月7日,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明确煤炭先进产能核增条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生产系统具备增产能力,且符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基本条件的煤矿,经煤矿认真核算、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地方煤矿由省级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煤矿由集团总部报经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同意,开展先进产能核定工作。《通知》强调,严格认真审查安全生产条件,明确了17种不得确定为先进产能煤矿的情形。
      7、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
      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传导。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政策措施。一是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综合考虑合理流通费用、生产成本等因素,相应明确了煤炭重点调出地区(山西、陕西、内蒙古)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二是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三是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供需调节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加强市场监管。
      8、煤矿智能化建设继续快速发展
      2022年,煤矿智能化建设继续快速发展。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导手册(2021年版)》,“一矿一策”为煤矿提供智能化建设最优方案。国家能源集团相继印发《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2版)》《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评级及奖励办法(试行)》等,不断优化顶层设计,促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中煤集团所属42处煤矿初步建成智能一体化管控平台、煤矿数据中心,11处煤矿开展“5G+”智能化煤矿建设,25处煤矿应用56台(套)智能机器人,303处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淮河能源集团先后在张集、顾桥、顾北等矿建成了9个2.0智能化工作面,西部矿区持续保持“一个矿一千人一千万吨”的智能化高效生产格局。青海能源集团探索实践固定岗位无人值守,推广应用大倾角智能巡检机器人,实现生产系统集中统一监管。
      9、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10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通知强调,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国家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在核算能耗强度时,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地区生产总值不作调整。在核算能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料用能消费量同步从基年和目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10、央行增加1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支持煤炭开发和储备
      中国人民银行5月4日宣布,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至此,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总额度达到3000亿元。本次增加的专项再贷款额度具体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领域,以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支持项目包括现代化煤矿建设、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智能化矿山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煤炭洗选、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等。据介绍,该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月发放。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下浮贷款利率。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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