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63号)、《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0〕49号)相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会涉企服务性收费,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及时出台会员单位优惠政策,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单位、民营小微企业部分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我省矿业市场行情,现将我机构承接技术评审业务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费用标准
我会受理评审/审查的各类技术报告,包括: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实施年度方案、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煤层可采性论证报告、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矿山闭坑地质报告、非煤矿山初步设计、扩界或夹缝资源可行性论证、地质报告(普查、详查、勘探)、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四合一方案”、矿山储量年报等,收费标准一般为4800-20000元。
其它类型报告参考该标准,根据公平自愿原则,经与委托单位协商后确定进行收费。
(二)收费标准说明
1、上述费用标准为标准区间价,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评审合同》为准,但不得高于最高价。
2、未列出的其他类型报告评审收费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并参考上述标准执行。
3、评审工作一般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确因评审工作需要开展的现场踏勘,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4、因委托方原因,需对同一项目进行二次(多次)评审的,评审费用按首次评审费用的75%收取。
5、免收本会会员单位提交的砖瓦黏土矿、砂石料矿年度报告(表)评审服务费。
6、本会会员单位所提交各类技术报告评审费用可根据会员等级及业务量酌情予以优惠;对经营困难会员单位、民营小微企业,可根据相关申请,适当予以减免。
二、计费与支付说明
1、评审费用:主要包括专家咨询费、差旅费、评审材料制作费、评审会议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不包含项:未包含委托方需支付的检测、试验、测绘等第三方费用,以及需特邀知名专家的额外咨询费(此类费用按实另计)。
公示期: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机构反映。
联 系 人:乔晋瑾
联系电话:18636182278
邮 箱:sxskylhh2022@163.com
山西省矿业联合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