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须知
一、本会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组成。
二、在山西省内依法从事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等矿业行业的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矿业行业工作者,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本团体,经批准,成为本会会员。
有声誉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海外侨胞和港澳台胞可授予名誉会员。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进入山西省矿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sxskylhh.com/
2、认真阅读《山西省矿业联合会章程》,全面了解会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3、下载并填写《会员登记表》
4、提交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①单位入会申请②单位营业执照③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会员登记表》⑤理事个人简历⑥理事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山西省矿业联合会审核
6、审核合格后,缴纳会费
7、发文批准入会,颁发对应级别会员证书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并享受会员待遇;
(四)对本会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退会的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名誉会员由山西省矿业联合会秘书处统一管理。
七、团体会员应由会员单位负责人或委派代表与本会秘书处联系,个人会员可直接与本会秘书处联系。
八、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九、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